网络测评“踩一捧一”,判了!
2025-04-22 10:29  来源:交汇点新闻  作者:顾敏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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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汇点讯 4月21日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4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,由江苏法院审理的网络测评“有踩有捧”不正当竞争案入选。

无锡世某服饰有限公司与九某商贸有限公司诉称,苏州布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某社交平台发布的防晒服测评文章中,对包括其旗下“甲品牌”及布某公司关联方“乙品牌”在内的8款防晒服进行横向测评。原告发现,文章中涉及甲品牌防晒服的紫外线防晒数据与实际检测结果不符,遂以虚假宣传及商业诋毁为由提起诉讼,索赔55万元。

一审法院委托专业机构使用文章所述检测仪器对涉案产品进行实测,证实文中甲、乙品牌防晒服的测试数据均存在偏差,且原告提供的检测报告显示甲品牌各项指标符合标准。据此,一审认定被告行为构成虚假宣传,判决其停止侵权并赔偿4.5万元。原被告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。

苏州中院二审认为,被告测评文章通过对比数据并配合评论区互动,意图凸显乙品牌防晒性能优于甲品牌,但未能证明测评在相同环境条件下进行,其标注的紫外线防晒数据缺乏科学可靠性,足以误导消费者决策,构成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‌规定的虚假宣传行为。同时,因测评涉及多个品牌且未直接贬低甲品牌,未达到损害原告商业信誉的程度,故不构成商业诋毁。二审遂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本案系典型的网络测评不正当竞争纠纷。法院指出,网络测评作为新兴消费指南形式,虽为消费者提供信息参考,但必须遵循客观真实原则。若通过虚构数据、选择性对比等“踩一捧一”手段误导消费,即使未直接诋毁竞争对手,仍可能因数据失实构成虚假宣传。本案裁判厘清了测评行为的合法边界,为规范网络测评行业、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提供了司法指引。

目前,该判决已生效,标志着江苏法院在网络新经济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审理中,对于“以测评之名行营销之实”的违规行为形成明确司法态度,即任何借助专业测评形式实施的商业推广,均需以数据真实、标准统一为前提,不得通过误导性内容损害竞争对手合法权益。

新华日报·交汇点记者 顾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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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编:陈珺璐